租房相关法律问题

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速

住房租赁市场日益活跃

租房问题也明显增多

长租公寓高收低租频发暴雷

租房合同陷阱丛生防不胜防

租房中介低价骗租屡见不鲜

二房东失联不管拿钱跑路

小伙伴们租房一不小心就房财两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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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1年1月1日起

我国就进入了民法典时代

已经施行的《民法典》中

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法规作了大量的修改

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

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

今天的《工会说法》就来跟大家讲讲

《民法典》中租房相关的法律问题

各位职工朋友快和小编一起学起来吧!


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可以出租吗?

不能。

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六条到第三百七十一条创设了一项新的权利——居住权,明确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
未经出租人(即房东)同意,能擅自转租房屋吗?

不能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: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。承租人转租的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;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: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,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。


房屋权属有争议或被查封,您可以退租吗?

可以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:有下列情形之一,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:

(一)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、扣押;

(二)租赁物权属有争议;

(三)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。


您所租赁的房屋到期了,您能否续租,能否优先承租该房屋?

可以续租,有优先承租的权利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:租赁期限届满,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,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,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,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。租赁期限届满,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。


您想购买近亲属已经出租的房屋,您有没有优先购买权?

有优先购买权。

《民法典》做了重大修改,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: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,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。这意味着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,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、外孙子女的,其近亲属的购买权优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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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就是本期《工会说法》的全部内容

希望对您有所帮助

同时,小编也希望大家能

在日常工作中多多学习

和积累必要的法律知识

以便大家能够更好的用法和守法

感谢大家收看本期《工会说法》

咱们下期再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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